关于严格规范一卡通市场销售价格的通知
各位尊敬的广大经销商朋友,大家好:
为全面保护广大经销商的经济利益和规范一卡通市场销售环境,现我公司郑重通知如下:
一、经销商对外销售一卡通的价格不得低于进货价,限制卡除外;
二、限制卡不得低于卡面值的9折销售,销售时需在显著位置说明限制充值的产品名称,如因此产生的售后投诉,我公司将以扣除经销商返点的方式对用户补偿。
我公司将会派专人不定期对市场销售情况进行检查,如发现仍有违规低价销售行为的,将会采取以下处理措施:
1) 初次发现的,我公司将对该经销商警告,责令停止低价行为,并立即改正;
2) 第二次发现的,除责令其停止低价行为并立即改正外,还将扣除该经销商当月返点的20%;
3) 第三次发现的,除责令其停止低价行为并立即改正外,还将扣除其当月返点的50%并立即下调其返点帐号级别;
4) 情节严重且多次拒不改正的,我公司将根据其实际情况,采取更严厉的管理措施。
互惠互利,携手共赢。希望广大经销商朋友严格遵守,共建良好有序的市场环境,实现共赢。
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!
一卡通事业部
2010年12月06日